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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属可木河卫。清初属三姓副都统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临江州,治拉哈苏苏(今市区)。宣统元年(1909年)升临江府。1913年废府置临江县。1914年因与吉林省临江县同名,改名同江县,取黑龙江、松花江汇同一江之意。1984年属佳木斯市。1987年撤县改市(县级)。

邮编:156450
区号:0454

赫哲族传统服饰(正面)。古老的赫哲族服装,头饰分为帽和披肩两部分。帽顶有兽尾作装饰,披肩宽大,可避风寒。帽子、披肩和衣裤均绣有精细的卷草几何纹。

赫哲族传统服饰(背面)

同江县街津口公社是赫哲人聚居地之一。(197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