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系鄂伦春语,族名,意为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驯鹿的人。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将鄂伦春族编布特哈游牧八旗,后分属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和莫力达瓦旗。1951年析置鄂伦春旗,治小二沟,属呼纳盟。1952年改为鄂伦春自治旗。1954年属呼伦贝尔盟。1958年迁治阿里河村。1969年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1979年复归呼伦贝尔盟。

邮编:165450
区号:0470

嘎仙洞遗址

嘎仙洞口

嘎仙洞“太平真君四年”(公元443年)刻石拓片。记载北魏皇帝拓跋焘派遣中书侍郎李敞来此祭祖。石刻的内容证明嘎仙洞就是《魏书》所记北魏祖先居住的“石室”,并证明这一带是拓跋鲜卑的发祥地。这是至今中国北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已知有文献可考的最早古代民族遗址。

世居大兴安岭原始森林中的鄂伦春族人民,现已全部迁入政府为他们新建的五个新村,开始了定居游猎的生活。(1958年)


新鄂村(1959年)

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北边有一个方圆数百里的草原盆地。八年以前,这里人烟稀少,只能见到三、五成伙的猎民。但现在,盆地上的沾河旁边出现了一个新鄂村。新鄂村里的生活,是今天鄂伦春族人民生活的一个缩影。鄂伦春族是我国一个很小的少数民族,总共只有2200多人,分布在我国东北部的大、小兴安岭林区,世世代代以狞猎为生。

解放以来,这个贫困的民族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天地。现在有67户居民的新鄂村,去年平均第人收入1170斤粮食,狞猎和其它副业生产的收入也有显著增加。去年11月这里也建立了人民公社,现在社里有着农业、猎业、鹿业、副业等许多不同的生产队,办起了粮食加工、皮革加工、被服、木工等简单的工厂,并且建立了妇产院、托儿所、小学校、供销合作社以及公共食堂等公共文化福利事业。

清晨出猎去,饮马沾河边。

鄂伦春族人民不再住在树枝架设的草窝棚里了。

政府送来了新式农具,农业技术员王庆维(右)在指导孟德宝(鄂伦春族)检修。

鄂伦春族解放前人口逐渐减少,现在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又逐年增多,而且孩子们个个都长得胖胖的。

游猎的鄂伦春族人民定居以后,成立了人民公社,社里经常超额完成猎业生产计划。这是在皮革加工厂附近。

社里设立了妇产院和托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