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梅河口市
“梅河”系满语“阿把梅和必拉”的缩语,原意为“形似大蛇的河”。唐渤海置瑕州,治所在境内西南。辽废。清初为西流水禁垦围场。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置海龙厅,治海龙,属奉天府。二十八年升府,先属盛京将军,后属奉天东边道。1913年撤府置县,属奉天省东边道。1954年划归吉林省,属通化专区。1956年县治迁梅河口镇。1985年撤销海龙县,改置梅河口市,为地级市,辖梅河、辉南2县。1986年改为县级市,由通化市代管。
2013年起,梅河口市已脱离通化管辖,为省直管县级市。2021年6月,成立梅河新区,为地级市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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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44450
区号: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