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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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初拉达马一世统一全岛,建立了马达加斯加王国。1862年拉达马二世同法国签订所谓友好通商条约,批准设立“马达加斯加地产、工业和商业公司”,把自然资源的开发交给了以朗贝尔为首的法国资本家。

1863年5月9日马达加斯加人民发动起义,包围王宫,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5月12日国王被勒死,王后腊佐赫里纳继承王位,宣布废除同法国缔结的条约。

19世纪80年代,法国殖民者再次准备吞并马达加斯加。1883年法军炮轰马任加港,并在塔马塔夫港登陆。马达加斯加人民奋起抗战,多次打败了侵略者,战争持续了两年多。1885年法马两国签订和约,法国再一次承认马达加斯加的独立和主权,但外交事务由法国统监领导,法国人有权在马达加斯加长期租借土地。事实上,马达加斯加变成了法国的保护国。1896年马达加斯加沦为法国殖民地。

1947年3月29日,马达加斯加人民举行大规模武装起义,反对法国对马达加斯加长达50多年的殖民统治。1960 年6月26日宣布独立,成立马达加斯加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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