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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属渔阳郡。金泰和三年(公元1203年)置宜兴县,治今兴洲村,属兴州。元致和元年(公元1328年)改宜兴县为宜兴州。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于州治兼置宜兴卫。三年改卫为守御千户所,属北平府。五年废州。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废守御千户所,遂成蒙古族游牧地。
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属热河厅。十一年属承德州。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置喀喇河屯厅,治今承德市滦河镇。四十三年改置滦平县,以滦河水流至此平缓得名,属承德府。1913年属热河特别区。1928年属热河省。1940年县治迁鞍匠屯(今滦平镇)。1956年属河北省承德专区。1970年属承德地区。1993年6月划归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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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68250
区号: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