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巴彦县

清初属呼兰副都统辖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置巴彦州。“巴彦”为巴彦苏苏的简称,一说出满语,意为“富饶的地方”。《金史语解》称:“巴彦,富也”,“苏苏,籍贯也”。1913年废州置县,属黑龙江省绥兰道。1956年划归绥化专区。1967年属松花江地区。

邮编:151800
区号:0451

中共巴彦县委第一书记王钦宏(前),深入松花人民公社五星管理区,和社员一起灭虫。(1960年)

兴隆镇人民公社森林管理区社员在收割谷子。(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