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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蛮夷部宣抚司治此。十七年改为大坝都总管。二十二年升大坝都总管置戎州,为州治,隶马湖路。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降为戎县。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取“偃武修文”之意,改名兴文县,属叙州府。1914年属永宁道。1950年属宜宾专区。1968年属宜宾地区。

邮编:644450
区号:0831

兴文石林,方圆十余公里。此二石称“熊戏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