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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藏语意为汇合口。清康熙五十八年(公元1719年),封昌都向巴林寺活佛第六世帕巴拉为“呼图克图”。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置察木多理事,属川滇边务大臣。1912年置昌都府。1913年改置昌都县。1951年设昌都宗。1955年属昌都办事处。1960年撤昌都宗,置昌都县,属昌都专区。1970年属昌都地区。

邮编:854450
区号:0895

紅陶罐。高25.5厘米,卡若遗址出土。遗址位于昌都县东南约12公里的卡若村西,为澜沧江上游新石器时代遗址,面积约1万平方米,东部已遭破坏,残存不足4450平方米。1977年发现。1978、1979年两次发掘,揭露面积1800平方米,是西藏境內首次大规模考古发掘。

骨针、骨锥。针长2.3-6.1厘米、锥长8-11.6厘米,卡若遗址出土。

双体兽形陶罐。长32厘米,卡若遗址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