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昌都市

1950年成立昌都地区,属四川省。1955年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设昌都办事处。1960年置昌都专区。1970年改称昌都地区。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和卡若区,以原昌都地区的行政区域为昌都市的行政区域。

邮编:854450
区号:0895

昌都县卡若遗址石墙遗迹

扎曲河

1950年10月6日,我军发起昌都战役,一举攻占昌都。这是我军干部向起义的藏军第九代本官兵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代本为藏军建制,一代本约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