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絮谈

沙枫

从“赤脚”误译的笑话谈起

《西游记》中有一位“赤脚大仙”,英国著名翻译家韦利将“赤脚”误译为“Red-legged”。既然《水浒传》中的“赤发鬼刘唐”中的“赤发”可以译为“Red-headed”,为什么“赤脚”不可以译作“Red-legged”呢?

韦利这一误译,是常常被人引为例子的。

“红”与“赤”,作为颜色,是相同的。但是“赤”字有时不作一种颜色解。“赤发”是颜色,即“赤色的发”,也即是“红色的发”,但是“赤脚”,则不是“赤色的脚”或“红色的脚”,而是“光着脚板”,一如“赤手空拳”,并不是“红色的手”。如果将“赤手”译作“Red-handed”,就更糟了,因为这个英文片语,义是“血腥的手”,即是“杀人凶手”。

“赤手”的意义,和“白手”相同,例如“赤手空拳”,例如“白手起家”,意思是“光”,是“空”,应该译作“Bare”,不应该译作“Red”。

且不谈“仙”说“鬼”了,且不谈“赤脚大仙”与“赤发鬼”了。今日中华大地,到处都有“赤脚医生”,有千千万万的“赤脚医生”,他们是被称为“Bare-foot doctor”的。

“耳红面赤”,“红”和“赤”都是形容颜色。有时,用“红”也成,用“赤”也成,称“面赤”固可以,称“面红”也可以,称“脸红”可以,称“面赤”也可以••••••

但是,同样是颜色,有时却只称“赤”而不称“红”的。例如英文的“In red”,在预算和决算中,中文都是译作“赤字”,从不译作“红字”的,虽然在账本上所记的,都是用红墨水写的数字。大概因为“赤”字有“赤贫”的意思,译作“赤字”,一语双关。

“灯红酒绿”,乃是颜色,但是,同是颜色,却不能易作“灯赤酒绿”,这已成为习惯用法,成为成语了。

至于外来语“Red-light district”,直译是“红灯区”,意译是“娼妓区”。假如最初不明其意义,不妨直译为“红灯区”。

不过,假如把“红茶”直译为“Red tea”,又撞板了,“红茶”的英译应为“Black 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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